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考试的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云教人〔2012〕28号)精神,现将云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发布
云南省2023年在昆明市、昭通市、保山市、楚雄州、红河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共13个州(市)60个县(市、区)招聘2380名特岗教师。详细岗位要求请查阅各州(市)、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公告。
各州(市)、县(市、区)即日起在公布的网站(网址见附表)发布招聘公告。应聘毕业生可登陆各州(市)、县(市、区)网站查阅招聘信息,或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在报名系统内查看岗位信息。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师范类高等专科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边远艰苦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具体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由设岗县设定。
5.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6.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段应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体由设岗县设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严格“持证上岗”,此类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即2023年8月底前)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7.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如专升本在读学生、研究生在读学生)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5日)。
(三)服务年限
3年。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2023年6月5日8:00—6月9日18:00)。
采用网络提交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考生登陆网站后→选择注册按钮,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填写信息,仔细核对并保存→上传附件,仔细核对信息及附件,勾选同意声明后确定提交→报名信息查看→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在各州(市)设立考点,按照“报哪里到哪里考”的原则,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参加笔试,笔试考点及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信息一经提交确认后,不能作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等情况,造成无法进入考场考试、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审核报名资格(2023年6月5—14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单位一般在报考人员报名两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6月12日18:00—6月1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岗位报名人数统计将于6月8、9、10、14日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通报,建议报考人员理性选择报考,勿观望扎堆。
3.打印准考证(2023年7月4日8:00—8日9:00)。考生登陆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2023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和中学2个类别:小学考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现为信息科技)7个学科;中学考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现为信息科技)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2.公布笔试成绩:2023年7月27日左右,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7月28日18:00前向所在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由州(市)教育体育局汇总《云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考试(笔试)查分复核登记表》(附件3)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三)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录用
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录用由州(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当招聘计划有剩余时,省教育厅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志愿征集工作。公布剩余招聘计划数,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再次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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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提示
(一)考试违规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特岗教师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官方网站为云南省教育厅官网(jyt.yn.gov.cn)、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以及各州(市)、县(市、区)公布的官方网站(见附表)。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生要密切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县(市、区)联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