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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文山州西畴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山华图 | 2024-09-10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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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西畴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警务辅助人员身份及工作职责

  招聘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

  二、 待遇

  (一)工资待遇

  按每人4700元/月(含基础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及意外伤害险(合计1991.07))执行。

  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保险交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意外伤害险。三个月试用期后,根据个人业务能力、表现情况进行正式录用,核发该岗位正常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对在试用期间不服从命令、不遵守法律法规及人民警察相关制度、不胜任辅警工作的将不予正式录用。

  (二)其他待遇

  所招聘人员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方面相关合法权益。所招聘人员与西畴县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等相关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三、招聘条件、优先聘用条件、不予应聘情况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

  2.政治可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管理及安排。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4.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

  (三)不予应聘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个人原因从西畴县公安局主动辞职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7.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大于5厘米)的人员。

  8.曾经从事过或正在辅警岗位上的人员,未经批准离职的。

  9.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调整或不听从管理使用单位指令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址:西畴县公安局政治处(西畴县公安局七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A.本人居民身份证、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优先招聘证明材料、退伍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B.近期正面白底免冠1寸照片2张;C.《西畴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西畴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政审表》D.个人征信报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无论在那个环节发现,均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招聘流程

  (一)考试顺序

  考试科目包括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届时将视情况决定时间,不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畴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报考人须确保通讯畅通,以便与其联系;因报考人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三)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测、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被聘用考生与西畴县公安局按法律法规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安排到西畴县公安局对应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结束后按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聘用或解除聘用的依据。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年内减员补聘说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展下次招聘前,若出现已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被辞退、开除等减员情况,将不再单独开展招聘工作,即按本次招聘笔、面试综合成绩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测-体检”等后续环节,通过后补聘入职。

  六、其他情况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委派驻西畴县公安局纪检组及县公安局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举报电话:0876-7629922

  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其余不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西畴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附件:西畴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政治审查表

  西畴县公安局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zByIcqJmOBBs47smRsP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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