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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蒙自实验中学2025招聘公告

文山华图 | 2025-05-1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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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自实验中学系蒙自市第一高级中学教育集团成员校,引入“会泽教育模式”,坐落在蒙自市素有“小西湖”之称的南湖之畔,位于南湖北路3号,占地面积23825平方米。采取“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的方式合作办学。

  一、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5人

  数学教师:3人

  英语教师:4人

  化学教师:4人

  生物教师:4人

  地理教师:3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全国范围内应届、往届省级本科师范大学及综合大学相应学科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四)普通话达国家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其中语文学科需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水平;

  (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取得相关证件者,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1.取得高级教师及其以上职称的;

  2.获得州(市)级及其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

  3.在州(市)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中荣获一等奖的;

  4.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5.具有985/211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即可报名)。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身体状况不适应正常工作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

  蒙自市南湖北路3号蒙自实验中学科教楼一楼招生咨询接待室。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整理汇总生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后发至邮箱13150617931@163.com,邮件统一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例如:高中数学+张某某。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会进行回复邀请加入蒙自实验中学教师招聘群,不接受电话报名。

  4.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②个人简历;③毕业证和学位证;④教师资格证(须在上岗后一年内获取);⑤普通话证;⑥身份证;⑦荣誉证书⑧职称证(没有的可不提供);⑨能反映个人相关技能的证明材料等材料复印件和原件。

  5.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考核。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考核

  考核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以讲课+现场问答进行。讲课在10—15分钟内完成,讲课课题、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聘用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聘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年薪10-20万(基本工资+课时费+班主任津贴+绩效)。

  (二)依法购买“五险”。

  (三)学校提供教师公寓,自愿选择申请入住。

  (四)节假日慰问、定期体检、业务培训、考察学习、寒暑假带薪休假等。

  五、纪律

  (一)招聘工作人员和考官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作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应聘人员纪律

  1.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应聘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考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应聘人员在等待考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旁听,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严禁考场内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不记录考试成绩。

  4.应聘人员考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否则本次考试成绩为0分。

  5.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蒙自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150617931

  邮箱:13150617931@163.com

  学校地址:蒙自市南湖北路3号。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CojtmkcLE9zb_WhTzOQ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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